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158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文件规定,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应办理哪些手续?
1、用人单位怎样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由用人单位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单位住所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以集体形式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
2、参保时,需要参保人员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参保人员配合办理的手续并不多,主要是两个:一是登记个人的有关信息,身份证号码需填写18位号码,以便输入信息系统;二是个人要按规定填写表格,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3、参保人员怎样确定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内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
易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两家医疗机构,在北京市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员怎样变更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
自参保单位开始缴费之日起满一年后,可以变更定点医院。程序是:(1)参保人员书面提出变更意愿(2)用人单位汇总(3)用人单位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4)用人单位到所参保的区县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三、缴费形式
1、缴费形式是那些?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后,用人单位要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也要通过所在单位缴费。
(1)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按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9%缴纳;大额医疗互助按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缴纳;
(2)参保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按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大额医疗互助每月缴纳3元,包括退休人员。
2、对享受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的缴费期限有何规定?
(1)2001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2001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满25年,女满 20 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上述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退休时的缴费工资基数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规定》实施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他单位的职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规定》实施后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2、缴费年限怎样计算?
①92年以前本人的工龄视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②92年以后本人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参保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③2001年4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单位实际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
(3)2001年3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其个人帐户余额退还本人,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本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退休时男职工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25年,女职工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20年以后,就满足了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槛"的要求。
注意:达到缴费年限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不再缴费了。在退休前,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否则退休后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除非补缴了这部分保险费。
由缴费的方式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所负的责任很大。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地交费,则该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会给参保者个人带来损失。
(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补缴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5)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用人单位参加保险之月起开始收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从次月起开始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
(6)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后,用人单位应该按时缴纳应缴的保险费,并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的部分。这种情况持续一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就累计一年。
3、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费用,要承担以下后果:应当赔偿由此给职工和退休人员造成的损失;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 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个人账户
1、个人帐户是怎么回事?
每个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按规定把一笔钱注入存折(北京银行)。这个存折里的利息按照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不同的是,国家不收取这个账户中存款的利息税。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参保人员只能从这个账户往外取钱。而不能往里存钱。
2、个人帐户里有哪些钱?
职工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个人账户。而单位缴费9%基本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依据参保人员的年龄划分的。根据年龄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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